作者:胡船星 · 更新日期:2026-08-21
“委命下吏”是一个文言短语,其具体含义需结合字义和语境分析:
1. 逐字解析:
委:意为“托付、交付”,如《过秦论》中“百越之君,俯首系颈,委命下吏”的用法。
命:指“性命”或“支配权”。
下吏:指低级官吏或狱吏(如《史记》中“秦王大怒,下吏治韩非”)。
2. 整体含义:
字面义:将性命或人身权利交给下级官吏处置,常表示屈服于他人掌控。
引申义:多用于政治或军事语境,形容战败者或弱势方被迫完全听命于对方,丧失自主权。
3. 经典用例:
贾谊《过秦论》描述秦灭百越后,百越君主“委命下吏”,即交出性命任由秦朝低级官员发落,体现秦的强权统治。
可类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中“诸侯将入辕门,无不膝行而前”,皆表现臣服之态。
4. 注意区分:
与“委政下僚”(将政务交给下属)不同,后者强调权力下放,而“委命”更突出人身依附关系。
此短语多用于历史文献,现代汉语中罕见,但在解读古籍时需准确把握其被动、屈从的语义色彩。